市場主義批判:中國過去和現在不同類型的市場交易
黃宗智*
摘要:占據主流地位的英美“市場主義”理論將所有市場交易等同于平等互利的貿易,并認為它必定會導致社會分工和劃時代的勞動生產率發展。這是個單一化、理想化的建構。它抹去了帝國主義下的不平等貿易,也無視全球化經濟中的霸權金融資本之利用發展中國家的非正規廉價勞動力的實際。它更完全無視市場經濟中廣泛存在的產商貪婪行為,以及消費者中常見的不理性弱點。從中國經驗出發,我們才會關注到諸多不同于主流市場主義的現實,包括長期以來在城鄉差別下的“榨取型”單向貿易,以及人地壓力下的“沒有發展的增長”之“內卷型商品化”。從新中國經濟起飛的發展經驗出發,則還會看到與市場主義“無為”國家虛構對立的,國家積極介入和參與經濟,以及國有和民營企業緊密結合與互動的實例。我們更能看到,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遺傳和市場經濟,民生服務和私人逐利兩雙理念和機制的互動,需要建立新型的政治經濟學來認識和理解。
關鍵詞:不平等的市場交易、榨取型和內卷型商品化、國家與社會的互動結合、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的互動結合、新型的政治經濟學
*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歷史系教授,榮休;(中國)歷史與社會高等研究所創辦主任
以兼顧專業上的權威性和表達上的簡易性著稱的《不列顛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Britannica),有兩篇關于“市場經濟”的詞條,一篇為《市場》(Market)(Robinson, n. d.),出自以“后凱恩斯主義”著稱的頂尖劍橋大學經濟學教授瓊·羅賓遜(Joan Robinson[1903-1983]),另一一篇為《經濟體系》(Economic System),其中包含以“市場體系”為題的內容(Boettke, n. d.),則來自一位美國中青年的主流市場主義-資本主義經濟學家,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副教授,彼得·波特克(Peter J. Boettke)。兩者對照,正好為我們展示了經濟學界常見的一些主要意見和分歧。本文借助他們的兩篇文章來對這個巨大的題目做出選擇性的界定,同時,也將他們當作陪襯和對手來澄清一些概念,并爭取用同樣平白的文字(而不是眾多的學術專業詞匯)來說明一些中國經驗的理論含義。
一、中國歷史中的不同類型的市場經濟
(一)前現代小商品市場
正如羅賓遜所說,歷史和現實中有眾多不同類型的市場、商品經濟,不可一概而論。首先是馬克思所謂的前現代小商品(petty commodities)市場,主要由個別生產者所生產的商品的交易組成。幾代的優越研究和理論概括,從恰亞諾夫(A. V. Chayanov)和馬林諾夫斯基(Bronislaw Kaspar Malinowski)到波蘭尼(Karl Polanyi)和沃爾夫(Eric Wolf),再到吉爾茨(Clifford Geertz)和費孝通,探究了小商品市場。他們大多說明小商品市場具有社會嵌入性,不可僅憑古典自由和新自由主義理論來認識。在中國,那樣的交易可見于長期以來的高度社區化的“集市”,從明清時期到近現代仍然是整個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至今在中國的市場經濟中還占有一定的比例。我們思考中國的市場經濟的過去和現在都需要考慮小農經濟中的小商品經濟,它的長期頑強存在是中國(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和西方發達國家諸多不同方面之一。然而,主流經濟學家的波特克則將那樣的商品經濟籠統表達和論述為全球“前現代”商品經濟,認為它已經完全成為過去,與今天的“現代”經濟沒有關聯。(Boettke,n.d.)
(二)榨取型市場經濟
羅賓遜則在小商品經濟之上,進而指出,還有由地主 / 領主(而非直接生產者)賣出其所收取的實物地租而推動的商品經濟。她并沒有將那樣的市場行為冠以某種名稱。(Robinson, n.d.)筆者則根據明清時期到近代長江三角洲的實地調查和文獻資料將其表達為一種“榨取推動的商品化”(extraction-driven commercialization),以區別于買賣雙方平等交換的商品交易。(黃宗智,2014,第2卷)
這個概括有助于我們認識、理解中國長期以來的商品經濟實質的非常重要的一面:它主要是一種單向的商品流通。明清時期和近現代中國的市場經濟中的最大宗交易乃是農民與農民之間的剩余糧食換剩余棉布(包括經中間商乃至于長距離運輸)的交易。(棉布和糧食對中國經濟的關鍵性也可以見于計劃經濟時期的布票和糧票制度。)從農村與城鎮之間的貿易來考慮,它主要由農村輸出到城鎮的商品來組成——除了糧食(特別是“細糧”)之外,還包括肉禽魚、(優質)棉紗和棉布、生絲(當時農民僅穿著棉衣,罕用絲綢衣著)等。反向的從城鎮輸出到農村的則只有較少量的商品。根據20世紀的滿鐵實地調查資料,農民日常使用的簡單小商品,如醬油、糖、鹽、食油等,在華北農民購買的所有商品中大約僅占10%,在較富裕的長江三角洲約占20%(還有少量的煙草、茶、酒等)(黃宗智,2014,第2卷:表6.2,6.3,6.4)。那樣的交換不是一種對等、雙向的城鄉貿易,而是一種,從普適性市場主義經濟理論視角來看的話,“畸形”的,主要是單向的由鄉村輸出給城鎮的貿易。那樣的“城鄉差別”下的市場經濟一直延續到中國革命勝利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可見于今天中國這個已經是全球第二大的經濟體中。
那樣的發展經歷與波特克所轉述的亞當·斯密(Adam Smith)提出的商品經濟模式十分不同。首先,斯密在1776年所建構的城鄉、地區與國際間雙向的平等互利貿易模式,所依據的是英國在18世紀率先同時經歷農業革命和初始工業革命所導致的城鄉雙向貿易。當時,(根據大量的遺囑記錄而被證明)農村從城市購買的產品包括鏡子、油畫、書籍、鐘表、臺布及銀器等(Weatherhill,1993:尤見219-220,表10.2及表10.4),與中國的經驗十分不同。那樣的城鄉雙向貿易僅能代表當時英國這個世界上第一個進入城鄉雙向市場經濟國家的實態,乃是比較特殊的經驗。我們不可以像波特克那樣將其虛構為普適或必經的經驗或道路。它顯然不符合中國這樣的后發展小農經濟國家的歷史經驗。
(三)內卷型市場經濟
與榨取型商品經濟和城鄉不對等貿易直接相關的是,筆者研究中特別突出的明清以來的“內卷型商品化”。在中國越來越沉重的人地關系下,小農戶只能轉向勞動密集化程度越來越高,越來越多地從事單位勞動報酬遞減的商品型農業生產:在長江三角洲主要是逐步從已經是高度勞動密集的水稻種植轉入按畝需工18倍于水稻勞動投入的棉花-紗-布生產,來換取當時市場條件下的約三四倍的畝均收入;或從水稻種植逐步轉入需工9倍的桑-蠶-絲生產(絲織用具比較昂貴,僅在城鎮進行),來換取也才三四倍的畝均收入。根據國內優越的經濟史實地調查、訪問和文獻研究,那樣的以農村剩余棉布(和蠶絲)換取剩余糧食的商品交換構成了當時全國商品經濟的主要部分,大約相當于其總量的4 / 5。(許滌新、吳承明,1985;徐新吾,1992)
這種變化給小農戶帶來的畝均三四倍的收入,是用其全家,包括婦女、老人、兒童,投入畝均18倍勞動量的棉花-紗-布生產,以及9倍勞動量的桑-蠶-絲生產來換取的——筆者稱之為“農業生產的家庭化”,是內卷型商品化的一個基本特征。它帶來的是進一步的商品化和市場化,但絕對不是斯密所描述的英國進入現代經濟發展中那樣的城鄉雙向商品經濟,以及伴之而來的分工和發展,并由此進入單位勞動生產率(和收入)螺旋式上升的現代型發展。斯密的經典著作《國富論》的開宗明義的實例是,沒有社會分工,十個人一天可能都生產不了一根需要18個不同生產環節的針,但經過分工生產,十個人一天便可以生產48000枚,從而導致現代經濟的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工業產業的興起。(Smith, 1976 [1776])18世紀長江三角洲所見的則主要是從農村單向地輸出優質農產品到城鎮的商品經濟,較少反向的商品流動。因此,筆者稱之為“沒有發展的增長”,亦即農業“內卷化”和“內卷型商品化”。之所以說這是“沒有發展的”是因為,勞均產出的上升乃是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含義,“內卷型商品化”則指使用極高的勞動投入密度換來的有增長無發展的商品化和市場經濟,展示的是單位勞均報酬的遞減而不是劇增。它是中國革命中所謂“三大差別”的一個核心內容,而不是被斯密模式化的平等互利商品經濟及其導致的螺旋式現代工業發展。
羅賓遜沒有考慮到中國那樣程度的人地壓力下的商品化,也許是因為,18世紀英國的戶均耕地是150英畝,即900華畝,而清朝中國長江下游的戶均耕地僅為10畝。對她來說,中國的人口相對土地的密度幾乎是不可思議的。毋庸說,經典自由主義學者波特克則完全無視所有上述各種不同類型的市場經濟。
二、“現代”型市場經濟
(一)斯密型古典自由主義市場經濟
從中國歷史實際的視角來思考國際間的“市場經濟”,和從18世紀后期的英國或20世紀中期以來美國的視角來思考國際“市場經濟”,是十分不同的。它迥異于斯密所打出的經過理想化的平等互利國際和城鄉市場經濟模式,即(模式化地來說)如果甲地(由于資源稟賦的比較優勢)能以較低的成本生產產品A,而乙地能同樣低成本地生產產品B,兩地交換無疑對雙方都有利。多邊的貿易當然更加如此。
在斯密1776年著作《國富論》所處的歷史環境中,他關于國內和國際貿易的理想化建構首先是為了批評當時主流經濟思想“重商主義”,即由國家組織貿易公司以賺取更多的金銀,與其他新興民族國家競爭,甚至交戰。他建構沒有國家“干預”的,自由和平等互利的市場經濟模式,一個主要目的是為了讓新興的企業從政府、貴族手中爭得更多的自主權力和權利,相對當時英國的情況來說,既有一定的經驗依據,也有被片面化和理想化的方面。(Smith,1976 [1776])
斯密所闡述和建構的18世紀英國市場經濟,之后被經濟學家們設定為普適性的經濟規律,被波特克那樣的主流經濟學家等同于所有“現代”的市場經濟。它被西方帝國主義國家,特別是先后占據全球霸權的英國和美國的經濟學主流建構為一種統治意識形態,聲稱其乃客觀的、“科學的”,“普適”真理,其巨大影響一直延續到今天,包括具有權威性的《不列顛百科全書》。相對羅賓遜論述的多種不同類型的歷史實際中的市場經濟,波特克爭論的則是,那樣的模式化和單一化的市場經濟乃是“現代”世界所特有和必須的,是“普適”的真理。
根據他的論析,主流自由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理論說明,市場經濟乃是人類有史以來唯一經過其所有成員的自主、自由的消費抉擇而形成的純競爭性體系,是通過平等互利貿易而推進發展和最佳資源配置的經濟體系。唯有那樣的自由主義貿易,才可能促成、推進社會分工,而后形成產業化、規;纳a而大規模提高現代的勞動生產率。波特克斷言,那樣的純競爭性市場必定會導致經濟整體達到需求與供應間的平衡,將會按照經過自由市場競爭而定的價格來促成最佳的資源配置,促使經濟整體進入螺旋式現代發展。
固然,波特克也提到,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曾經在大蕭條中出現危機,并產生了提倡國家更多地“干預”經濟的凱恩斯主義經濟理論,雖然如此,他繼而非常自信地宣稱,之后,由于國家在經歷了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衰退之后過分干預經濟而出現偏頗,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卷土重來,形成“新自由主義”,再次成為今天所有經濟學理論的主流。在他看來,斯密所代表的資本主義和市場主義理論,乃是人類經濟史中的“普適”真理,是“現代化”的終極意涵。言下之意是,它是在全人類中已被完全證明的普適經濟規律,甚至還是“歷史的終結”。
(二)帝國主義下的不平等市場經濟
在真實世界的歷史中,斯密之后的19世紀乃是帝國主義的榨取性商品經濟盛行的世紀,雖然,這種商品經濟仍然多被主流經濟學表達為與斯密建構的模式性質相同的市場經濟。在斯密之后,廣泛興起的是19世紀的帝國主義侵略和戰爭下的不平等的國際貿易,包括占領、攫取,和利用非法“商品”的交換——譬如,“大英帝國”的東印度公司之以賣出偷運的(其在印度組織生產的)鴉片來換取中國所生產的茶和絲、瓷等商品,顯然與斯密理想中的平等互利的交易十分不同。這點連羅賓遜都沒有明確地指出,更不用說波特克了,但馬克思在1858年為《紐約論壇報》(New York Daily Tribune)寫的系列文章中便將鴉片貿易和鴉片戰爭的實際性質論析得非常清楚了。(Marx,1858)
雖然如此,斯密的片面化和理想化建構,依然被主流經濟學視作普適性的真理,一直在經濟學界(尤其在英美學界)具有近乎霸權的影響。一個和中國直接相關的實例是,美國的中國研究中的兩位杰出的華裔學者,在其導師費正清(John Fairbank)的指導下,一位將中國的鴉片戰爭歸因于西中之間的“文明沖突”(Chang, 1964),另一位將中國在1861年設立總理衙門之后的國際關系論析為“中國之進入國際大家庭”(Hsu, 1960)。兩者實際上都是在用市場主義來為帝國主義辯護。20世紀60年代筆者在美國讀研究生的時候,這些學者的著作都是我們必讀的權威性專著。
(三)美國金融霸權下的不平等市場經濟
再其后,則是20世紀后期的全球化以來的現今的市場經濟。它固然有可能是平等互利的,特別是在西方發達國家之間的交易中,但同時它更多的是主要由大型跨國公司所推動的不平等貿易。其歷史前驅首先是稱霸海洋的大英帝國下的壟斷性公司,例如東印度公司推動的“貿易”,之后才是帝國主義時期的侵略性國際貿易。在全球化時代,則是跨國資本主義公司主宰的市場經濟,特別是二戰以后的全球第一霸權國家美國的巨型跨國公司所主宰的市場經濟。
后者也應當被視作“現代”的貿易和市場經濟實際的一個方面。它以相對資本密集型的高價產品來換取相對勞動密集型的低價產品,憑借的是以資本的投入來換取更高額的收入和利潤。如今蘋果公司的智能手機便是很好的例證——蘋果公司占據的是手機生產鏈條中資本投入最多,利潤率最高(一般不止30%),位于價值鏈兩端的設計和銷售這兩個環節,而中國臺灣的富士康公司則做的是位于價值鏈中間的零配件生產和裝配(利潤率約為7%)環節,中國大陸提供的則是低廉的勞動力。那樣的生產具體可見于深圳和鄭州兩大蘋果手機裝配中心,它們總共雇傭約五十萬名中國農民工。憑此,即便蘋果公司僅占全球智能手機總銷售量的12%,卻霸占了該行業高達90%的利潤,獲得了令幾乎所有上市公司羨慕的高利潤率和股值(Barboza,2018),成為股票市場投資者心目中最想擁有的股票。
那樣的貿易和市場經濟絕對不簡單是斯密所理想化的兩地平等互利、相互促進的貿易。它在一定程度上像馬克思所論析的憑借資本來榨取勞動力剩余價值的不平等生產和貿易。雖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給中國帶來了就業和經濟發展的動力,但其利益大頭是屬于跨國公司的。根據美國著名智庫布魯金斯研究所的一項研究,正是那樣的不平等的市場經濟機制,促使廉價勞動力特別豐富的中國成為全球跨國資本最理想的去處,從1979年到1992年其資本投入年均收益率大約高達25%,之后在1992年到2006年仍然約為20%(亦即三四年便可翻一番)。(Bai, Hsieh, and Qian, 2006)這是通過依賴極其廉價的中國農村剩余勞動力做到的。這是中國高度內卷化的小農經濟所遺留下來的歷史實際,也是其仍然將較長期持續的現實。但這一切都被波特克劃歸片面化的平等互利的市場經濟。
(四)現代市場經濟的實際性質
與波特克代表的主流經濟學相比,羅賓遜的視野無疑要寬闊得多。在她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寫作和思考中,并在此篇收錄于《不列顛百科全書》詞條的總結中,她指出了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的關鍵盲點,即當時影響極大的自由市場主義經濟學的均衡理論并不符合實際:它設想通過全社會的理性個人的自由抉擇和競爭的市場價格機制達到供需平衡的最佳資源配置。但是,羅賓遜指出,它完全沒有考慮人們實際的主觀意愿和臆想以及感情,后者既可能不符實際地過分樂觀,也可能不符實際地過分悲觀。兩種不同的態度,在一定的時間跨度中,都會對真實世界產生巨大的影響。在經濟體系的歷時演變中,人們的這兩種不同的態度會導致非“理性”的抉擇行為直接影響整體經濟,使偏離被視作客觀的,必然會導致最佳狀態的供需均衡。歷史說明,人們不理性的預期和行為會導致災難性的通貨膨脹,也會導致災難性的經濟蕭條。它需要國家的干預來調控。那樣的論析正是羅賓遜一度曾經被視作凱恩斯主義經濟思想的重要代表之一的原因。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喬治·阿克爾洛夫(George Akerlof,2001年)及羅伯特·席勒(Robert Shiller,2013年)詳細論證,市場經濟體系中的一種常見的狀態是,在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眾多企業會依賴人們的不理性傾向和弱點來推銷無用的,甚或是有害的產品以營利,一如互聯網上的“釣魚”(phishing)那樣地來“釣愚”(phishing for phools)。他們所舉的實例包括(賭場的能夠使有的人上癮的)老虎機、過多的煙酒、無用或易上癮的藥品、虛擬的金融產品、垃圾食品等。那樣的產品和交易比比皆是,當然不符合被理想化為純理性競爭和供需均衡的市場虛構。(Akerlof and Shiller, 2015)如今,中國的經濟體經過大規模的市場化之后,也已出現眾多類似的問題。
羅賓遜進而指出蘇聯和中國的計劃經濟體系的弱點。這種經濟體系過度依賴國家計劃來進行生產資料的配置,完全拒絕自由市場機制。在消費品方面,它雖然依靠零售市場來將物品銷售給個體,但其商品的生產方和供應方都是由國家計劃來控制的,不能很好地適應消費者的需求。在羅賓遜之后,那樣的思路導致制度經濟學家科爾奈(János Kornai)后來提出關于計劃經濟成為“短缺經濟”(economics of shortage)的論析,并以人民經常性地排長隊購物作為佐證。(Kornai, 1992)
至于該用什么樣的方式來處理兩種不同體制的問題,羅賓遜在其有生之年并沒有給出明確的答復。她超越了對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盲目信任,但除了受凱恩斯的國家干預理論的影響,后來對其也帶有一定的反思,并沒有提供一個完整的替代性設想。她沒有系統地討論中國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經濟體系。當然,她更沒有看到中國在改革之后的“摸著石頭過河”地探尋不同的經濟體系和市場經濟的思考和成績,不可能對其提出意見或論析。
三、中國半計劃和半自由的市場經濟
(一)中國改革后的農業經濟
中國對計劃經濟體制進行改革是從農業領域開始的。首先是農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建立,基本將經營決策權讓給農民,由其根據(新興)市場的需求而自主決定其生產,并讓小至農村的小商小販,大至新興的農產品商業公司,聯合起來組成農產品的供應和銷售體系,以替代國家之前建立的計劃主導的供銷社體系。
伴隨著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計劃生育政策的積極實施,在世紀之交后(當代)中國首次出現新增農業勞動力數量逐步遞減,以及伴之而來的農業勞均耕地面積的逐步遞增。加上伴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城市人民的收入率先上升而開啟的食物消費轉型,從8:1:1的糧食:肉食:蔬菜比例逐漸轉為中國香港和中國臺灣等地區的4:3:3的食物消費新模型,推動了(被筆者稱為)“新農業”的發展,即響應市場需求而轉入高值蔬果、肉禽魚和蛋奶而來的“新農業革命”。那是“資本和勞動雙密集化”的演變,例如一、三、五畝地的小、中、大拱棚蔬菜生產,數畝地的果園,以及一二十畝地的種養結合農場。到2010年,那樣的高附加值新農業已經達到中國農業總產值的2 / 3,耕地總面積的1 / 3,促使前所未見的新型農產品市場的興起。它大規模擴大了自由市場經濟在農業中所占的比例,推動了中國農業歷史的劃時代變遷。(黃宗智,2016)
雖然如此,糧食生產仍然帶有較大成分的行政主導計劃經濟性質。國家設定穩定糧食價格的行政體系,由國家大規模儲備糧食(約占全國糧食總產量的1/6),設定糧食最低收購價格,當糧食市場價格降到此價格時,國家便會按最低收購價格進行收購;而當糧食市場價格超過設定的最高價格時,國家便會出售其儲備的糧食,借此來穩定市場糧食價格。這雖然不再是之前的簡單計劃經濟,但仍然是一種行政化程度較高的農業市場經濟(黃宗智,2017);其中還帶有一定的計劃經濟性質,尤其凸顯于政府在全國一千個“產糧大縣”的按計劃管理糧食生產,包括其仍然強力推廣的,對農民來說不劃算的雙季稻種植。后者需要雙倍于單季稻的投入,但只為小農戶帶來還不到一茬單季稻的按畝純收益。(那是因為多種一茬會導致一定程度的地力和產量遞減,其勞動和農資投入則要幾乎加倍,而且由于農民不愛吃早晚稻因而早晚稻市場價格要低于單季稻。)國家只能通過補貼和項目制的獎勵來維持,即便如此雙季稻的種植仍然遭到小農戶和基層干部的抵制。(黃宗智、龔為綱、高原,2014)
以上兩種實際在中國今天的農業中并存說明,中國經濟整體之走向結合計劃與市場,既承繼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遺產,又納入市場經濟,由兩大體系和機制并存和互動。
(二)鄉鎮企業的發展
伴隨農業聯產承包責任制而來的另一結構性變遷是,在國家的領導下,中國的鄉鎮政府紛紛建立私營企業類型的自負盈虧的“鄉鎮企業”,根據本地條件和需要而創業,借此推動了20世紀80年代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使其成為改革時期中國經濟發展的前沿。它們遵循的不是計劃經濟的無論盈利還是虧本都由政府出資維護的(科爾奈稱作的)“軟預算約束”,而是在市場上不掙錢便倒閉的“硬預算約束”。那樣的實際情況促使美國政治學和社會學理論家戴慕珍(Jean Oi)和魏昂德(Andrew Walder)兩夫婦將鄉鎮政府概括為創辦市場企業的“公司型國家”(corporatist state),來解釋其所推動的蓬勃發展。(Oi, 1992, 1999;Walder, 1995)不言而喻的是,鄉鎮企業發展主要是因為這些基層地方政府采納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公司的運行模式。之后,鄉鎮企業雖然經歷了一段時期的蕭條,但實際上,迄今仍然在鄉村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并為其后的高一級地方政府新階段的“招商引資”和“土地財政”做了鋪墊。
四、土地的資本化:中國發展經驗中的特色
中國經濟新階段的發展與之前的鄉鎮企業的不同是,不再是簡單地由鄉鎮政府來創辦企業的模式,而是在20世紀90年代及其后形成了新型國有企業與民營且互助、互動合作的模式。其中,既有民營企業的擴展和動力,也有政府主辦的新舊國有企業的改組、發展和積極參與,由兩者的協同發展來推動經濟發展。
其結合型尤其可見于“土地的資本化”和新興房地產業的發展。首先,中國經歷的是比歷史上西方各國要快得多的城鎮化發展:城鎮化率從30%上升到50%,西方國家經歷了40年至65年的時間(美國用了40年,英國、法國是60年,德國為65年),而中國僅用了15年的時間(董繼紅、賈森,2020:表1)。在1998年國家啟動“房改”(不再提供單位住房)之后,一個巨大的房地產業便非?焖俚嘏d起。在此過程中,地方政府利用建設用地來融資,借此在國有基礎設施投資公司中注入大量由建設用地的資本化而來的資金,并讓它們來和開發商在蓬勃發展的房地產業中協同發展并分享收益。
以一畝的國家劃撥的建設用地為例,其征收成本(模式化地來說)大約僅為一萬元,但一旦加上了城市基礎設施,其市值能夠輕易地達到十萬元。據此,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其中的增值來支付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還可以進一步在將建設用地“轉讓”給開發商的階段,與房地產公司分別收獲房地產業迅猛發展中可以預期的,再加十倍增值中的部分利潤。借此,之前面臨破產的國有企業被激活了。地方政府還可以動用上述的資源和財力從外面招商引資。
整個融資和資本化過程起到有點類似西方私營資本主義公司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市”而融資和增值的作用。(趙燕菁,2014)中國地方政府依賴的則更是國家擁有的建設用地和房地產業的可預期的和穩定的巨大需求、增值和回報。那才是“土地財政”在中國發展歷史中的真正含義。國家所擁有的征用土地(建設用地)權乃是此階段中國經濟發展中至為關鍵的資本來源,與西方的歷史經驗十分不同。
一個很能說明問題的實例是,筆者之前論述的重慶市從20世紀90年代至今的發展經歷。重慶市原市長黃奇帆(2001年—2009年任副市長,2009年—2010年任代理市長,2010年—2016任市長)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關于市政府財政運作的詳細解析。除了國家下撥的建設用地指標之外,重慶市政府在其經濟“起飛”階段所“儲備”的建設用地還包括市政府廉價收購的1700家虧本的,近乎破產的國有企業所掌控的建設用地。加總起來,在黃奇帆的領導下,市政府所儲備的建設用地總共有30萬畝。正是那30萬畝土地——以100萬元 / 畝來計算的話,其終極市值不低于3000億元——成為政府“八大投”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并成為全市經濟發展的基本動力。(黃奇帆,2009;亦見黃宗智,2011)
以上敘述的公私互動結合機制,其運作中的一個關鍵因素乃是中國革命和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土地國有條件,其所起的作用遠遠超過西方經驗中,理論上國家具有的可以為公益需要而適當征用土地的權利(right of eminent domain)。在中國,其出發點是土地國有;在西方,其出發點是土地私有,但國家可以按照公益需要在合法范圍內征用土地。相比之下,中國的土地國有制度的范圍要寬廣、強大、靈活得多。
據此,國家采用了適度的漸進政策,將征用土地的總額限定于不超過耕地總面積(20億畝)的10%,劃定保留18億畝耕地的“紅線”。固然,在執行之中,難免引起農村人民——尤其是城郊農民面對建設用地市值猛增而希望獲得更多利益——的抵制和爭利,需要通過作為行政輔助的法律手段,甚至強制性的壓力來執行。無可懷疑的是,那樣的土地資本化過程乃是中國城鎮化和經濟發展中的一個基本特征,非常不同于西方的經驗,也是其相對成功的秘訣之一。
從其總量來看,中國2億畝建設用地經過上述的資本化后的總值(以100萬元一畝來計算的話)大約是200萬億元人民幣,即約30萬億美元的天文數字。這個數字要遠遠超過中國1998年到2021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總額(接近8000億美元),乃是其37倍以上。(《中國外商直接投資,1998-2020 / 季 / 百萬美元》, n. d.;黃宗智,2021a)我們由此可見建設用地資本化對該時期中國經濟體系發展的重要性。一如在重慶市的實例中,建設用地的資本化乃是激活處于破產邊緣的國有企業所需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推動中國城市建設與使房地產業蓬勃發展的主要資本來源,亦即推動中國經濟“起飛”的主要動力。這一切都和西方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歷史十分不同,可以說是中國發展經驗的主要特色之一。
吊詭的是,西方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興起了所謂的公私合作( 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PPP)理論, 似乎也在提倡中國式的公私合作模式,有的論者因此也將其混合為一。但實際上,公私合作理論的起源乃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其出發點是,市場經濟中的私營企業,由于其競爭機制和私利激勵,效率必定遠高于公共(國有)企業;因此,人們應該盡可能將國家覆蓋的范圍最小化,一如“無為”國家的虛構所提示的那樣。公私合作提倡的實際上是將國家公共服務覆蓋的領域盡可能最小化,將私營企業的范圍則盡可能最大化。其實際含義其實完全不是字面意義的公私合作,而是“將(部分)公共服務盡可能私有化”。 (OECD ,2018;The Economist, 2014;“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n. d.)
上文論述的中國的土地資本化(capitalization of land)經驗則完全不同。它的核心內容在于國家借助其土地所有權而將土地一定程度“私有化”(70年的使用權),據此借助最蓬勃、最高利潤、最穩定的新興房地產業來為政府融資,由地方政府,在建設完基礎設施之后,將公有(建設用)地轉讓給開發商來蓋樓房,由其來建設私人住宅的“房子”,而政府在其轉讓過程中可以獲取相當比例的可預期的高利潤。其核心實際乃是國有土地的(部分)私有化,并從中獲取不僅是政府一般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公共服務所必須的資金,也是盤活已破產或接近破產的基礎設施部門所必須的資金。也就是說,其實際含義乃是“將公有土地(部分)私有化來為基礎設施融資”, 和西方的被稱作公私合作(實際上是“將(部分)公共服務盡可能私有化”截然不同。
當然,我們如果將城市的房地產業視作一種國家公共服務(在之前的中國計劃經濟體制下確實如此),中國的經驗也可以勉強被視作一種公共服務私有化,但我們需要清楚地認識到,它和西方被稱作“PPP”的公私合作的實際是截然不同的,因為,中國改革后的房地產業實際上絕不是一種具有普遍性的公共服務業(如供水供電、公共交通),而是一個具有鮮明等級和價格區分的,服務于個體的產業,絕非西方的公共服務所指。實在不可將其混淆或等同于中國“特色”的結合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經濟體系。
五、新型的結合中西的思路
經過幾十年來的特殊快速發展之后,中國近幾年已經展示了一些關于市場經濟和市場主義的新思路。首先是初步辨別了平等互利的和不平等的貿易。前者乃是斯密建構的理想化市場經濟的一面,確實具有強大的推進經濟發展的動力。后者則可以以19世紀帝國主義之下的不平等貿易,憑借強權、侵略和戰爭而建立的“不平等條約”下的貿易丑惡面為代表,不是中國所想借助的模式。
在西方國家的古典自由主義和新古典經濟學中,兩者是被片面化的,是像波特克那樣將其丑惡面抹掉,經過理想化重構而自我正當化、普適化、“科學化”地建構。只有清楚區別兩者,我們才能從后發展國家的視角來認識并理解“市場經濟”和市場主義的真實歷史內涵,才能辨別市場經濟的正面和負面,才能摸索出適合后發展國家對市場經濟的符合實際的認識和理解。
那樣的思路,已經成為中國2013年以來,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的核心。它明確區別平等互利的雙向自愿貿易和不平等的由強權或金融霸權的逐利資本所主宰的,主要僅為其單一方營利的不平等的貿易和市場經濟。同時,還加上了中國通過自身的發展經驗而認識到的,基礎設施建設對推動經濟整體發展的關鍵作用,來作為指導概念。據此,建立了為資助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為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貸款、融資渠道。“一帶一路”倡議已經獲得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包括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奧地利、瑞士等的參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五位副行長分別來自英國、德國、印度、印尼和韓國。此外,在“一帶一路”倡議之中,還帶有為高度發達的,具有巨大產能和價格相對低廉的中國基礎設施建設企業,謀得更多的市場出路和更大的國家影響的考量。(黃宗智,2020)
“一帶一路”倡議的產生不僅源自中國的平等互利理念和在一定程度上的自利考量,還帶有一定的歷史偶然性。在今天的后帝國主義、后殖民主義時代,以及根據斯密的片面化、理想化的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的理念而設置的全球貿易組織的運作規則下,任何國家都只能基于對方政府為謀取自身利益的同意,而不僅僅是基于強權,才有可能達成交易。在那樣的貿易規則下,無論是中國還是其他國家,原則上都只能通過對方的自愿意志才有可能實施。
雖然如此,在上文對中國的經濟內卷和帝國主義侵略的討論中已經看到,總體來說,國家間的不對等的資本權勢,以及資本和勞動間的不對等權力和回報,仍然主宰著今天的全球化市場經濟。實際上它仍然和斯密建構的憑借平等互利貿易來推動雙方螺旋式的經濟發展理念相離較遠。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的交易雖然不再像帝國主義時期那樣簡單地取決于由于軍力上的差別懸殊而產生的侵略和不平等條約,但是,資方國家和勞方國家間的利益分配仍然是極不平等的,其利益大頭屬于具有壓倒性優勢的資方,絕對不能簡單地靠斯密提出的片面化、理想化的模式來認識和理解。
六、中國發展經驗中的非正規經濟勞動力
在中國的發展經驗中,一個決定性的不同因素是中國農村的人地壓力下的近乎無窮的勞動力。國家采用的是在發展過渡 / 起飛時期“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權宜決策。具體來說,是向農村巨大的剩余勞動力暫時性地支付低廉的報酬——在房地產業中如此,在外商投資的企業中如此,在內資企業中也如此,以此作為地方政府招引國內外資本的重要籌碼之一。如今,那樣的非正規勞動力數量已經快速攀升到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的75%的幅度,遠遠超過發達國家的20%—25%的比重(Standing,2011),也超過全球大部分發展中國家的比例。在房地產所在的建筑業和其他產業中,企業可以以極低成本來使用沒有福利保障的農民工;地方政府可以將其作為招引外資的籌碼,并可以給予外資別的特別優惠的條件(如砍了價的土地、稅收優惠和低息貸款),有意讓他們獲得利潤的大頭,借助那樣的條件而使中國成為全球報酬最高,最理想的投資去處,借助那樣的機制來推進中國的經濟發展。農村的農業和承包地則在整個發展過程中起到一種減震器的作用——如果農民工失去了其在城市的工作,可以回到家鄉耕種幾畝地以維持起碼的生活,讓國家保持社會的基本穩定。
在那樣的特殊市場經濟機制運行了三十年之后,在其經濟增速保持在年均9%之后,中國在近幾年方才較多提升城市建設勞動力的報酬和福利等條件:一方面是逐步擴大農民工中有社會保障的正規就業人員所占的比例;另一方面,由國家出資設定了一些最起碼的社會保障福利,開始逐步從“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權宜決策朝“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奮斗目標轉向。其具體舉措包括2016年開啟的“扶貧”工程,2017年宣布將10%的國有企業股權劃轉給社會保障基金等措施。2018年,國家更提出“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要求到2022年鄉村實現達到“全面小康”生活水平的目標。其中,開展更充分、更平等的城鄉雙向貿易應該會成為一個重要動力。當然,其實際進程尚待觀察。(黃宗智,2021b)
七、中國半私企與半國企的新型市場經濟
雖然如此,無可懷疑的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經濟已經從計劃經濟轉化為一個半計劃半市場的經濟體系,或更具體地說,半國有企業半民營企業的體系。根據兩篇提交給美國國會的比較系統的估計,國有(和國家控股)企業的生產在中國非農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占比大約為40%(Hersh,2012;Szamosszegi and Kyle, 2011),這些企業涉及包括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能源、金融等關鍵領域,此外則多是民營企業,兩者共同構成中國經濟的整體。
這就和約翰森(Chalmers Johnson)、安姆斯敦(Alice Amsden) 等提出的基于東亞國家經驗的“發展型國家”模式既有一定的共同點,也有一定的不同之處。其共同點在于它們都突破了古典和新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的“無為”國家的理念和片面化虛構,提倡政府積極參與經濟發展,包括通過政府規劃來配置資源,指導資本投入,協助經濟發展,即所謂的日本和韓國的“東亞模式”(Johnson, 1982,1999;Amsden,1989)。在關于國家積極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發展型國家”模式和改革中的中國帶有一定的相似之處。
但是,它們之間也有基本的不同。“東亞模式”基本是一個以私營企業為主的經濟體系,包括其財閥——日本的“zaibatsu”和韓國的“chaebol”——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中國則不同,國有企業的產值直接占到全非農經濟的將近一半。
固然,有的論者會堅持,中國的國企其實和資本主義私企大同小異,乃是以營利為目標的企業,不過是一種“國家資本主義”,但實際上并非如此。中國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行為絕不僅僅是營利性的,而附帶有出于國家戰略政策的考量,當然,還包括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而且,近幾年來更顯示了越來越重要的關乎中國社會主義民生理念的考量。
“一帶一路”的戰略性倡議便展示了眾多關于國家戰略和民生關懷的考量。同時,國企在整體經濟中的作用要遠大于“東亞模式”。近幾年推出一系列的關乎民生的決策,包括將國企利潤的一定比例“劃轉”給社會保障基金,以及規劃由國有基礎設施投資公司在“鄉村振興”中協助推動鄉村發展等戰略。長期繼續沿著這樣的方向發展的話,顯然符合來自中國革命的社會主義理念,即“共同致富”,并會縮小中國長期以來的工農、城鄉以及腦力與體力之間的“三大差別”。
正是以上的轉向和實踐,證明中國的經濟體是不適合簡單地用(許多國際學者,包括有的左派學者所爭論的)“國家資本主義”范疇來概括,當然不符合基本是資本主義型的“發展型國家”模式,也不符合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所建構的單一面的“無為”國家和純競爭性自由主義“市場經濟”模式,更不符合完全基于全社會“理性經濟人”的私人逐利的市場主義經濟模式。相比之下,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的經濟體系,包括其市場經濟機制,實際上帶有一定的社會主義成分,在一定程度上越來越符合官方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構(亦可稱作“市場化的社會主義”,這也許更能突出其歷史過程)。雖然,其更具體的內容實際上還在實踐中摸索,其中所展示的運作機制和規律也尚待觀察、思考、概括和理論化。
一方面,即便是國有企業,如今在一定程度上也已經被納入市場競爭的約束范圍。首先是國企被改組為公司型的獨立核算單位,將它們區分為商業型和服務型兩大類型。部分由國企改組的公司更像西方資本主義公司那樣“上市”進入上海、深圳的證券交易所,甚至國際化的交易所,例如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公開銷售部分公司股份,受到證券市場的利潤率和股價競爭機制的激勵和約束。如今,已有一千多家(較大型的)國有企業如此上市。而且,不少人員臃腫的國有企業已經通過裁員,讓許多“冗余”工人下崗。同時,不少地方上的政府“形象工程”受到市場機制的抑制,不掙錢的就被淘汰。2003年,國務院成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來管理這些企業的約40%的股權,借此來監管其董事會的決策。如此這般,國有企業已經逐步成為半公司化、市場化的企業。它們納入了一定程度的市場約束、營利和競爭機制,雖然仍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掌握控股權,但同時參與市場經濟的運作,成為一種嶄新的半營利型半社會主義的實體。其與一般民營企業的不同之處是它們不簡單地是營利主體,會兼顧國家政策和利益的考量,如今更會帶有為社會服務的考量。(《獨家解讀2020年〈財富〉世界五百強上榜國企名單》,2020; Lin, Lu, Zhang and Zheng, 2020)后者尤其可見于中央最近開始從“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權宜戰略轉向黨和國家的“共同富!崩砟。
這里應該說明,中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共同發展的現象,在全球范圍內絕不是絕無僅有的。正如主要由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組成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所指出的,僅僅十年之前,全球最大的公司之中只有一兩家公司是國有企業;如今,國有企業已經占到全球最大公司總數的五分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未來全球的走向。因此,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才會給予其特殊的關注和研究。(OECD,2018)
至于中國的民營企業,也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有一定的不同。它們固然相當高度地依賴市場的競爭和需求機制而運作,但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賴政府。沒有政府的允許和(眾多情況下的)協助,民營企業就難以成立,更不用說上市。沒有國家高度集中的財政權力的允許及其銀行體系的支持,民營企業就很難融資。其面對的實際情況和自由市場主義主導下的美國和英國的私營企業很不一樣。
也就是說,我們不能采用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市場主義,包括其將國家與社會二元劃分和對立的思維來認識中國的經濟體系,而要從其二元合一、相互作用來思考和理解。在西方的主流自由主義經濟學和經濟體系中,政府和私營企業是明確二元劃分和對立的,政府是不允許營利的,企業則完全是營利性的。但在中國,國有企業既可以是公共服務主體,也可以是營利主體——上面我們已經看到,在土地的資本化大潮流中,重慶市的“八大投”國有企業是怎樣來融資、營利和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也就是說,我們需要從市場和國家、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的二元互動和互補來認識和理解中國的經濟體系和市場經濟。這就和迄今的主流經濟學的慣常思維十分不同。當然,也和經典馬克思主義將企業認定為主要乃是剝削工人剩余價值的資本主義體系不同。
同時,我們可以看到,中國改革以來一直在“摸著石頭過河”,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仍然在摸索和形成過程中的經濟體系。它到底將如何更透徹地從權宜性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轉入社會化的“共同富!焙蜕鐣主義的“共同致富”經濟體系尚待觀察,尤其是其具體實施的快慢、程度、做法和所依賴的運作機制都尚待進一步具化和概括。
雖然如此,有一些基本的特性和傾向已經相當明了。中國經濟將在較長一段時期里是一個混合-結合體,不簡單是純市場經濟,也不再是傳統的計劃經濟,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更具體、清晰的型式,特別是運作機制和規律,都尚在逐步形成,尚待觀察中。具體如何融合市場和計劃,私人逐利和公眾利益的激勵,自上而下的領導和自下而上的自主參與運作等各方面,都還在摸索過程中。
可以確定的是,中國的新政治經濟體系和市場經濟與我們能看到的此前的歷史中的現象是很不一樣的,是不可能簡單通過被當作普適性的英美市場主義來認識的,也不可能像西方主流學術那樣慣常地將市場與國家兩者視作截然對立的體系和敵對的運作機制來認識和理解的,也不可能通過基本源自新自由主義的所謂“公私合作”建構來認識和理解。目前需要的是,超越上述《不列顛百科全書》的兩篇總結性文章所表述的經濟學理論和意識形態,腳踏實地地走向關乎結合兩者的,正在實踐中形成的經濟體系的研究,逐步塑造關于兼具民營和國有企業,市場和國家參與的經濟體系的新型政治經濟學。
古典和新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將國家和市場設定為對立的二元,而古典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將國家縮簡為僅是階級間的生產關系的“上層建筑”,但中國的新政治經濟體系是一個國家與經濟,國有企業和私有企業,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的二元互動合一的結合體。今天,那樣的結合體已經展示了比較顯著的成績和巨大的生命力,即便同時也附帶有眾多的問題和困難。它呼喚著我們建立新型的實踐政治經濟學來更好地認識和解釋其還在演變中的特點和運作機制。
參考文獻
《中國外商直接投資,1998-2020/季/百萬美元》,CEIC網站,https://www.ceicdata.com/zh-hans/indicator/china/foreign-direct-investment。
董繼紅、賈森,2020,《中國城鎮化政策演變及其主要特征》,2020,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ciecc.com.cn/art/2020/9/7/art_2218_62452.html,2021年1月20日訪問。
《獨家解讀2020年〈財富〉世界五百強上榜國企名單》,2020,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sasac.gov.cn/n2588020/n2877938/n2879597/n2879599/c15347659/content.html。
黃奇帆,2009,《重慶城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和發展情況——在世行財政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國際研討會上的講話》,載《重慶國土房產》第2期,第6—11頁。
黃宗智,2021a,《從土地的資本化到資本的社會化:中國發展經驗的新政治經濟學》,載《東南學術》第3期,第79—95頁。
黃宗智,2021b,《中國鄉村振興:歷史回顧與前瞻原想》,載《中國鄉村研究》第16輯,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黃宗智,2020,《中國的新綜合性視野和遠瞻性愿景:“一帶一路”倡議與亞投行》,載《學術月刊》 第7期, 第93—104頁。
黃宗智,2017,《中國農業發展三大模式:行政、放任與合作的利與弊》,載《開放時代》第1期,第128—153頁。
黃宗智,2016,《中國的隱性農業革命(1980—2010)——一個歷史和比較的視野》,載《開放時代》第2期,第1—35頁。
黃宗智,2014,《明清以來的鄉村社會經濟變遷:歷史、理論與現實》三卷本增訂版。第1卷:《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1986);第2卷:《長江三角洲的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1992);第3卷:《超越左右:從實踐歷史探尋中國農村發展出路》(2009),北京:法律出版社。
黃宗智,2011,《重慶:“第三只手”推動的公平發展?》,載《開放時代》2011年第9期,第6—32頁。
黃宗智、龔為綱、高原,2014,《“項目制”的運作機制和效果是“合理化”嗎?》,載《開放時代》2014年第5期,第143—159頁。
宋靖野,2021,《集市的人類學研究:理論、民族志、批評》,載《開放時代》第4期,第212—223頁。
許滌新、吳承明(主編),1985,《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1卷(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北京:人民出版社。
徐新吾(主編),1992,《江南土布史》,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
趙燕菁,2014,《土地財政:歷史、邏輯與抉擇》,載《城市發展研究》第1期,第1—13頁。
Akerlof, George A. and Robert Shiller, 2015, Phishing for Phools: The Economics of Manipulation and Deception,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Amsden, Alice H., 1989, Asia’s Next Giant: South Korea and Late Industrialization, New York an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Bai, Chong-en, Chang-Tai Hsieh, and Yingyi Qian, 2006, “The Return to Capital in China,”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 No. 2, pp. 61-88.
Barboza, David,2016,“How China Built ‘iPhone City’ With Billions in Perks for Apple’s Partner,” The New York Times,Dec. 29,https://www.nytimes.com/2016/12/29/technology/apple-iphone-china-foxconn.html.
Boettke, Peter J., no date, “Economic Systems,”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economic-system, accessed May 19, 2021.
Chang, Hsin-pao張馨保. 1964. Commissioner Lin and the Opium War. 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ersh, Adam, 2012, “Chinese State-owned and State-controlled Enterprises,” Testimony before the 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 Feb. 15, http://www.americanprogress.org/issues/2012/02/hersh_testimony.html, 2012年6月15日 訪問。
Hsu, Immanuel徐中約. 1960. China’s Entrance into the Family of Nations:The Diplomatic Phase,1858-1880.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Johnson, Chalmers. 1982. MITI and the Japanese Miracle: The Growth of Industrial Policy, 1925—1975.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Johnson, Chalmers, 1999,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Odyssey of a Concept, in Meredith Woo-Cumings (ed.),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Ithaca, N. 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32-60.
Kornai, János. 1992. The Socialist System: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sm,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Lin, Karen Jingrong, Xiaoyan Lu, Junsheng Zhang, and Ying Zheng, 2020,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China: A Review of 40 Years of Research and Practice,” 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3: 31-55.
Marx, Karl, 1858, “Karl Marx in New York Daily Tribune, Articles on China, 1853-1860,” Sept. 20, 1858. https://www.marxists.org/archive/marx/works/1858/09/20.htm.
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8. “Ownership and Governance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 Compendium of National Practices,” https://www.oecd.org/corporate/ca/Ownership-and-Governance-of-State-Owned-Enterprises-A-Compendium-of-National-Practices.pdf. accessed July 25.
OECD, 2021, “Members and Partners,” https://www.oecd.org/about/members-and-partners/, accessed July 26, 2021.
Oi, Jean C., 1992, “Fiscal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local state corporatism in China.” World Politics, v. 45, no. 1 (Oct.): 99-126.
Oi, Jean C. 1999. Rural China Takes Off: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of Economic Reform. Berkeley: Univ. of California Press.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n.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ublic%E2%80%93private_partnership, Accessed July 25, 2021.
Robinson, Joan Violet, no date, “Market,” Encyclopedia Britannica,accessed May 19, 2021.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market
Robinson, Joan. 1969.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in China. Baltimore: Penguin Books.
Smith, Adam. 1976 [1776]. An Inquiry in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Standing, Guy. 2011. The Precariat: The New Dangerous Class. London: Bloombury Academic.
Szamosszegi, Andrew and Cole Kyle, 2011, “An Analysi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State Capitalism in China,” for the 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 Oct. 26, pp. 1-116. http:// www.uscc.gov/researchpapers/2011/I0_26_11_CapitalTradeSOEStudy.pdf. 2012年6月1日訪問。
The Economist, 2014, “Evaluating the Environment for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in Asia Pacific: the 2014 Infrascope,” https://library.pppknowledgelab.org/documents/2400/download, accessed July 25, 2021.
Walder, Andrew, 1995, “Local Governments as Industrial Firms: An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of 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101, No. 2 (Sept.): 263-301.
Weatherhill, Lorna, 1993, “The Meaning of Consumer Behavior in late Seventeenth- and Early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in Consumption and the World of Goods, edited by John Brewer and Roy Porter. 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